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《支持人才在貴陽貴安購(租)房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措施》的通知
發布日期:2022-04-29 10:38:46 瀏覽次數:0次 字體:【大 ? 中 ?小】
貴陽市、貴安新區繳存單位及職工,各有關單位:
《支持人才在貴陽貴安購(租)房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措施》已經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四屆三次全會審議通過,請遵照執行。
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2年4月29日
支持人才在貴陽貴安購(租)房
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措施
為深入實施貴陽貴安人才“強省會”行動,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,支持各類人才在貴陽、貴安購(租)房使用住房公積金,特制定以下措施。
一、適用范圍
符合《貴陽貴安人才分類認定辦法(試行)》條件,持有“貴陽人才服務綠卡”的貴陽市、貴安新區繳存職工。
二、政策措施
(一)貸款額度均可在其計算可貸額基礎上上浮50%。
(二)最高可貸額度可在現行最高額度上上浮50%至150%。具體為:
1.A、B類人才,最高可貸額度上浮150%(單職工家庭125萬元;雙職工家庭150萬元);
2.C類人才,最高可貸額度上浮100%(單職工家庭100萬元;雙職工家庭120萬元);
3.D、E、F類人才,最高可貸額度上浮50%(單職工家庭75萬元;雙職工家庭90萬元)。
(三)在貴陽市、貴安新區購房的,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,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首付。
(四)在貴陽、貴安行政區域無房且租住住房的,租房提取額度可在現行額度基礎上上浮50%(20100元/年)。
三、設立人才服務綠色通道。
四、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本措施制定具體實施細則。
五、本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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